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

美新稅法降港稅制優勢

蘋果日報

【本報訊】不少投資者貪本港低稅制而引資來港,惟7月1日開始實施的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FATCA),金融服務機構傲明行政總裁Toine Knipping認為,將降低香港優勢,甚至窒礙外資投資香港意欲。
Knipping指出,新稅法令原本低稅制地區如香港及新加坡相當不利,更可能影響業務涉及多個地區的公司,如貿易公司選擇註冊地。他續稱,香港在新稅法下或較以往難吸引外資投資,但另一方面新稅法可能增加本港金融業在合規及法規人才上的需求,刺激就業。

FATCA為一美國法案,主要防止美國納稅人借非美國金融機構及投資工具逃稅,未能提交資料亦會有30%懲罰性徵稅。事實上,未來兩年更將會有由G20力推的全球賬戶稅務合規法案(GATCA)及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變相令全球的利得稅及薪俸稅等稅制趨向大同,降低香港稅制優勢。
Knipping舉例指,以香港利得稅16.5%、美國利得稅35%計,倘投資收入100元且涉及港、美兩地,投資者需繳稅16.5元予香港稅局,另要繳18.5元稅予美國,即實際稅率為35%。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