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反修例「大三罷」行動期間,綽號「熊仔餅」的男學生周柏均企圖在西灣河搶去警槍,其後遭槍傷腹部。他早前被裁定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等3罪罪名成立,今日與同案另一被告胡子鍵,在區域法院被判監6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健康狀況並不構成求情理由,並引用周柏均的醫生報告,斥辯方說法誇張失實、誤導法庭,指其傷勢是咎由自取。
周柏均涉2019年11月19日「大三罷」行動期間,於西灣河搶去警槍,其後被警員槍傷腹部。他早前否認阻差辦公、企圖搶劫,以及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同案男生胡子鍵則否認阻差辦公及企圖搶劫,兩人早前被法官謝沈智慧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裁決時形容,涉案警員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受到嚴重威脅,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謝沈智慧今日判刑時指,就阻差辦公罪,兩名被告的行為比辯方大狀所述嚴重得多,從兩人衣着、裝備及隨身物品等,可見他們是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並公然「欺負」被搶警槍的警員,以監禁1年為阻差辦公罪的量刑起點。
至於企圖搶劫罪,法官指,本案雖然並非持械行劫,但兩名被告屬「糾黨犯案」,而且有多項加刑理由。官指出,被搶警槍的警員,是穿着制服、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再度批評被告欺負警務人員,斥有關行為肆無忌憚及目無法紀。
法官又說,判刑要考慮社會氛圍,及案發現場環境;而案發現場有人說「唔好俾佢(涉事警員)走」,認為當時有人對警方不滿,被告的行為則容易挑動在場人士情緒,遂以監禁6年為企圖搶劫罪量刑起點。至於周柏均另被控的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法官以半年為量刑起點,斥其逃走行為經過計算。
案發時腹部中槍的周柏均,需經手術切除右肝兩塊肝葉,以及右腎。對於被告的身體狀況,法官引用被告醫生報告指,被告狀況逐漸好轉,批評辯方對被告病情的描述誇張失實、誤導法庭,並引用案例指,周柏均的傷勢是咎由自取,不構成求情理由。就上述控罪,法官下令同期執行刑期,判兩人監禁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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