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4日 星期六

民族陣線盧溢燊認藏炸藥判囚12年 官:顛覆政府危險較葉繼歡大

巴士的報

陳官指,被告行徑形同向香港社會宣戰。

「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前年在荃灣某工廈單位內,管有近1公斤的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早前承認1項管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法官陳慶偉今午在高等法院指從其住處及手機搜證所得可見,被告準備及保存高爆炸性物品,以㒹覆香港政府及宣揚港獨,並屬主腦人物,屬最嚴重同類型案件,潛在危險比1997年葉繼歡案更大,刑責甚或比葉繼歡更重,判刑須極具阻嚇力,終判處被告監禁12年。此案是2019年6月反修例案以來最高刑罰的案件。

控辯雙方續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及大律師馬維騉代表,雙方連同法官先商討前年被告因同案中已被撤銷的控罪所還押的三個月刑期應如何扣減,終索取懲教署意見後,一併以總還押時期計算。

陳官認為案中發現近1公斤TATP炸藥,可因熱力、摩擦或撞擊而觸發,毋須引爆器,物質敏感易爆,對公眾更危險,警方需疏散附近工廈住戶及居民於天台即場引爆涉案炸藥,造成水泥牆及鐵閘嚴重損毀。陳官續言搜查時搜出了TATP原材料、製作工具、書籍《香港獨立論》以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的單張,指雖然被告並非被控製造爆炸品,但被告意圖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罪行同樣邪惡,亦可見被告為主腦人物,準備及保存高爆炸性物品,以㒹覆香港政府及宣揚港獨,屬最嚴重同類型案件。

陳官再舉1997年葉繼歡案比較,指葉繼歡當年管有2公斤TNT炸藥被判囚18年,本案中被告管有炸藥雖然較少,且用途不明,但可在香港造成嚴重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陳官指TATP比TNT更危險,被告行徑形同向香港社會宣戰,潛在危險比葉繼歡案大,而且萬一拆彈專家處理不善,生存可能不大,故須判處極度阻嚇性刑期。陳官最後指葉繼歡當年回港只為求財,被告行為卻針對香港政府,破壞社會穩定,造成公眾恐慌,刑責甚或比葉繼歡更重,終以與葉繼歡相同的18年作被告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12年。

29歲男被告盧溢燊承認於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142號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非法及惡意地管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警方昨日表示尊重及歡迎法庭裁決,並強調本案被告盧溢燊所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希望判刑能向公眾傳遞強烈信息,就是香港社會不接受、不容忍此類暴力事件。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署理警司呂思灝表示,警方在修例風波黑暴案中共破獲17宗炸彈案及5宗管有真槍案,其中3宗炸彈案將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據了解,除了「港獨」激進組織,另一個涉炸彈和真槍實彈的暴恐組織,就是黑暴「屠龍小隊」,其中數名被告將面對法律制裁。

破22宗修例風波炸彈真槍案

警方昨日指出,法官以葉繼歡案例量刑,說明盧溢燊案危害性等同甚至超越葉繼歡案;TATP烈性土製炸藥極為危險及不穩定,若被罪犯使用於街頭暴亂,可造成大量傷亡。警方爆炸品處理課警官冒着生命危險,經10小時才成功當場引爆這批爆炸品。2019年7月正是黑暴肆虐最高峰,如果警方沒及時搗破這個炸彈庫,該批爆炸品很可能引致大量破壞、大量人命傷亡,包括危及案犯本人的生命安全。

在黑暴肆虐期間,暴恐組織為了達成政治目的而放置遙控炸彈,警方在多宗案件中發現極具威力的土製炸彈,炸藥包括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HMTD(六亞甲基三過氧化二胺)、ANFO(硝油炸彈),爆炸品處理課高級警司馬偉德表示,這些炸藥常被世界各地的恐怖分子使用,並以遙控裝置引爆。

據了解,這些炸彈案,涉及本地暴恐組織,特別是被稱作「屠龍小隊」黑暴組織,除製造炸彈,還購買長短槍及大批真空子彈,圖殺警傷民製造恐怖,大部分人已被警方拘控,正等候法庭審訊。

法律界:倘國安立法後觸法更重罪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是案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可以作為接下來審理同類案件的參考案例,但若控方或辯方向高院上訴庭或特區終審法院提出上訴,那上訴後的裁決則對同類案件的審判有約束力,但無論如何,涉及爆炸品的案件屬嚴重罪行,其實假若涉及黑暴或「港獨」的槍彈炸彈案,若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發生,那麽疑犯隨時會被控以國安法下的「恐怖活動罪」,將面對國安法的嚴厲制裁。

警方表示,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4條,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製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使他人能夠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則不論爆炸是否有發生及是否已對人身或財產實際造成損害,均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二十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若企圖使用爆炸品造成人命傷亡,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對任何暴力及違法活動,警方絕不姑息,定會採取果斷行動和有效措施,恢復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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