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 星期三

警拘42歲無業男 涉冒警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

星島日報

警方昨日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假冒公職人員、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盜竊罪。

警方於本月初接獲一名25歲男子報案,指有人在電話中訛稱為隸屬警察總部的警員,聲稱負責向其作資產審查,要求受害人提供網上理財戶口資料。期間,該名男子能夠說出受害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年齡及地址等,令受害人相信對方是真正的警員。

受害人之後發現,其網上理財戶口有數次登入失敗的紀錄,心生懷疑,並開始意識到有關手法與過往一些假冒官員騙案的手法非常相似,遂即時聯絡銀行暫定其網上理財戶口,以及向警方求助。

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警方昨日於屯門警區內拘捕一名42歲無業男子,涉嫌干犯假冒公職人員、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盜竊罪,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與受害人互不相識。警方又在該名男子的住所內,檢取與案相關的電話、電話卡,以及一封屬於受害人的信件,相信是其較早前於受害人的信箱中盜取。

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防範有人冒認警務人員或公職人員從事非法活動,又重申警方絕不會以電話形式,向市民作資產審查,或要求市民提交其網上理財戶口的登入密碼等。警方又提醒,市民應定期清理信箱,避免成為賊人目標、被偷信或盜取個人資料。

警方又指,假冒公職人員、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盜竊罪等均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相關法例,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分別6個月及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