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溝酒飲「能量」 神未提命先喪 3款咖啡因超標或致心律不正

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

不少人會以喝能量飲品用作提神之用,但消委會測試市面上25款運動及能量飲品後 發現,部分飲品的咖啡因及糖含量偏高,其中3款的每樽含糖量等同超過10粒方糖,飲一樽其糖分已超出每日建議攝取量;另3款能量飲品則含咖啡因超標,飲一 瓶攝取咖啡因多過一杯咖啡。消委會更指,如同時間混合飲用咖啡因與酒精,有機會引致心律不正,甚至死亡。
消委會分別在超市及便利店搜集19款能量飲品與6款運動飲品,發現當中3款能量飲品咖啡因超標,包括 英國「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Origin)」、美國「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及美國「猛事特狂世果汁碳酸能量飲料」,每瓶分別含有137、143及146毫克咖啡因,含量 比普通咖啡更高,該3款飲品都有標明含有咖啡因、不適合兒童及孕婦。另有9款飲品含咖啡因,但沒於標籤中列明,包括「力保健」及「Redbull」等,消 委會建議生產商作出改善。 

兒童孕婦不宜 心血管病患高危 

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昨日表示,參考加拿大衛生局建議,10歲至12歲兒童每日不應攝取超過85毫克的咖啡因,他呼籲兒童、孕婦、餵母乳婦女及患心血管疾病及神經系統疾病人士要特別注意,不應吸收過量咖啡因,更不要與酒精一起飲用,否則有機會引致心律不正,甚至死亡。 

飲運動能量飲品 竟不宜做運動 

他又引述法國食品安全機構研究,發現部分人因為遺傳因素,飲用能量飲品後會出現不良反應,有可能導致 心臟驟停,因此建議飲用能量飲品時,不應同時飲酒或做運動。梁光漢續說,由於兒童身體的分解能力較低,飲用含過量的咖啡因能量飲品,會易受咖啡因影響,容 易受刺激及感覺焦慮,因此兒童不宜飲用過多。本港衛生署亦建議兒童應避免飲用含咖啡因的能量飲品,而家長應避免給嬰幼兒飲用含咖啡因的飲品。 

3款超甜 1樽10粒糖超標 

同時,消委會又發現3款運動及能量飲品的糖分超標,包括英國「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Origin)」、美國「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Monster Energy Carbonated Energy Beverage)、以及台灣的「解渴誌沛力特電解」(Drinkazine Energy Watt Sports Drink)。
梁光漢指,根據世衛指引,建議每人每日不應攝取多過25克糖,不過該3款運動及能量飲品喝一瓶等於吃了10粒方糖,超出一般人每日的建議攝取糖限量。消委會又建議市民不應過量飲用能量飲品,並認為該飲品不適宜用作止渴或運動時補充水分。
另外,消委會發現,現時不少零售點都會將能量飲品與運動飲品的貨架放在一起,令消費者容易混淆,建議超市及便利店要將產品類別標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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