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得錢入銀行又曬乜借錢 ?
on.cc東網專訊
有騙徒疑以財務公司職員自居,以低息借貸優惠作利誘,誘騙事主先存放200萬港元於大新銀行戶口作抵押,其後要求事主簽署借貸文件,取得事主簽署模式後,便將該筆存放於銀行的巨款轉走至另一銀行戶口,事主發現後即向銀行提出查詢及報警處理。民主黨收到事主求助後即對事件進行研究,認為大新銀行的處理手法非常差劣,存有保安漏洞。
現年61歲的事主劉女士,由胞弟劉先生及民主黨成員陪同出席記者會。劉先生指,早前因財務需要向第三方借款200萬港元,而劉女士去年收到騙徒電話指可以協助她以低至兩厘利息向銀行借錢,但前提需存放200萬港元於大新銀行,劉女士不虞有詐。劉女士哽咽指得知受騙後感到「好驚,成個人震晒」,曾去信大新銀行及金管局亦未受理,稱絕望到有尋死念頭。
民主黨袁海文認為大新銀行於處理今次個案保安上是「五無」,包括銀行職員未有與劉女士確認匯款申請,沒有查詢該男子與劉女士的關係,亦沒有與該男子確認劉女士的個人資料,銀行職員未有查詢是次匯款目的,及未有要求該男子提供由劉女士簽發的書面授權。
袁又指曾多次與大新銀行交涉,但對方未有派專人處理個案,更推卸責任,只重複叫劉女士報警處理,質疑大新銀行於處理客戶轉賬問題方面未有依照金管局發出的指引,民主黨呼籲存款於大新銀行的市民需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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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婦人遭騙徒冒簽文件轉走銀行近200萬港元存款案,受害人劉女士昨日(18日)已成功與銀行達成共識並獲得補償,但未有透露金額。
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今日(19日)指,事件已圓滿解決,銀行按劉女士的要求補償,劉滿意安排。黃對一名涉案人士被捕感高興,知道警方的調查仍在進行中,樂見銀行願意正面回應事件。
事發於去年7月,劉收到騙徒來電,對方以低息借貸優惠,誘騙她先存放近200萬港元於大新銀行戶口作抵押,再簽署借貸文件,騙徒取得簽名後,於同年8月帶同冒簽文件到銀行,轉帳存款至其他戶口,劉其後報警,並於本月8日公開事件。
大新銀行同日回應指非常關注事件,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另外,警方本月9日拘捕一名在羅湖口岸入境香港、涉案的62歲姓周內地男子,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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