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6日 星期六

內地工作港人一年居住不滿183天 境外收入不用繳內地稅

巴士的報

按新規定停留當天不足24小時,亦不計入居住天數,即是周一早上返工,周五返港,這兩天都不計入居住天數內。

財政部公告指,無住所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國境內每年累計居住天數都滿183天而且沒有任何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納稅年度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天數不滿183天或者單次離境超過30天,該納稅年度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告亦包括,無住所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天數,按照個人在中國境內累計停留的天數計算。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滿24小時的,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

財政部的新規定,有幾項條件放寬了,包括:一是將免稅條件由構成居民納稅人不滿五年,放寬到連續不滿六年;二是在任一年度中,只要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就重新計算連續居住年限;三是將管理方式由主管稅務機關批准改為備案,簡化了流程,方便了納稅人。

根據財政部新規定中,最明顯的放寬是,按照《公告》規定,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滿24小時的,計入境內居住天數;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境內居住天數。

舉例來說,李先生為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週一早上來深圳上班,週五晚上回香港。週一和週五當天停留都不足24小時,因此不計入境內居住天數,再加上週六、周日2天也不計入,這樣,每週可計入的天數僅為3天,按全年52周計算,李先生全年在境內居住天數為156天,未超過183天,不構成居民個人,李先生取得的全部境外所得,就可免繳個人所得稅。

至於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計法,財政部的解釋是,自2019年起任一年度如果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情形,此前連續年限“清零”,重新計算。

舉例來說,張先生為香港居民,2013年1月1日來深圳工作,2026年8月30日回到香港工作,在此期間,除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臨時回香港處理公務外,其餘時間一直停留在深圳。

張先生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如果從2013年開始計算,實際上已經滿六年,但是由於2018年之前的年限一律“清零”,自2019年開始計算,因此,2019年至2024年期間,張先生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其取得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就可免繳個人所得稅。

2025年,張先生在境內居住滿183天,且從2019年開始計算,他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已經連續滿六年(2019年至2024年),且沒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情形,2025年,張先生應就在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6年,由於張先生2025年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情形(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其在內地居住累計滿183 天的連續年限清零,重新起算,2026年當年張先生取得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星島日報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文件,為吸引香港人才到大灣區工作,高端或緊缺人才會獲補貼內地與香港稅率間的差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並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在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實施內容。公告指出,廣東省和深圳市會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的稅款差額,補貼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財政部表明,為滿足實際需要,會交由廣東省和深圳市自行定義「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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