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本月3日接獲一名56歲本地女子報案,指7月透過一網上通訊平台廣告獲取投資資訊,其間認識一名男子,並經該男子介紹在一網上應用程式買入加密貨幣,先後十次將約值880萬元的加密貨幣,轉帳至騙徒指定的電子加密貨幣戶口。
其後,騙徒要求報案人提供保證金以提取全數本金。報案人再向銀行借款約550萬。連同積蓄,報案人轉賬共約780萬元至騙徒的電子加密貨幣戶口,惟他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遂報案。報案人的總損失共約1660萬元。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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