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 星期二

政府倡遇「極端情況」 8號風球取消可原地多留兩小時

巴士的報

政府指「極端情況」包括大規模停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及沒有公共交通服務等。

去年超強颱風「山竹」吹襲後,公共交通嚴重混亂,過百萬市民上班出現困難。政府檢討應對工作,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表示,明白上班族在超強颱風後上班的困難,勞工處正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並呼籲僱主以較大彈性處理颱風後的復工安排,尤其顧及公共交通工具未必可以迅速回復正常。

政府提出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如出現大規模停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及沒有公共交通服務,僱員於8號烈風或暴風信號取消後,可在所在地方多留兩小時,而非立即上班或外出,當局會評估及審視情況,並在天文台改發3號信號前,向市民公布「極端情況」是否適用,是否需要延遲復工時間。政府會在8號信號取消後首兩小時內審視情況,並於兩小時內再次公布,是否要進一步延遲復工時間。

警方亦會在超強颱風吹襲期間,增派訓練有素的常規和輔助人員到999電話中心。政府建議遇上超強颱風時,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督導委員會,負責監督、應變及善後的工作,並且制度化。另外亦會提高清理塌樹和雜物的效率,包括加強員工培訓,添置工具等。政府亦會改善基建,例如在杏花邨遊樂場和小西灣運動場興建堅固的花槽或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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