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 星期一

炒燶股圖攬妻兒燒炭 廉署前主任認罪押後判刑

星島日報

廉政公署前高級調查主任離職後「炒燶股票」,欠下近700萬元巨債而無錢交租養家,前年10月更意圖燒炭自殺,盼妻兒可藉保險公司的死亡賠償過活,幸得住宅保安員及時揭發,一家四口均無生命危險。前主任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為危害生命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及兩項虐兒罪,法官押後判刑至下月18日以待索取報告,期間被告還柙看管。

案發於前年10月30日凌晨時分。案情指,報稱無業51歲被告翁志偉在觀塘月華街「觀月·樺峯」的寓所內,趁30歲妻子及一對5歲的孖仔熟睡時燒炭,此前並無留下遺書。被告吸入一氧化碳昏迷送院救治,留院3日後出院,其妻兒則無大礙。

控方透露,被告有大學學歷,過往並無案底,在1994年加入廉政公署,其後因私人理由離職,辭職前的職級為高級調查主任。辯方補充指,被告離職後轉為私人投資者,卻失敗收場。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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