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警方指,有人利用網上社交平台散播暴力及仇恨。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網上社交頻道,並於昨日拘捕群組一名擁有人。據了解,被捕男子為Telegram頻道「實用工程知識分享頻道」的管理員。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指,自去年6月以來,警方發現有人利用網上社交平台散播暴力及仇恨,煽動他人犯法,24以及使用暴力,不斷散播仇恨的種子。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網上社交頻道,主要發放圖文並茂的武器製作教學,包括如何製造汽油彈、氯氣彈、鏹水、土製炸彈,而頻道亦有發放教學,以煽動他人破壞公共設施,包括如何拆鐵欄、智能燈柱、破壞交通燈、燒電箱、非法佔領道路,以及襲擊持不同意見的市民,甚至如何殺害警務人員。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昨日展開行動,在大埔區拘捕一名28歲本地男子,相信為群組的一個擁有人,涉嫌「串謀或唆使謀殺」及「煽惑他人作出刑事毀壞」。行動中,檢獲2部手提電話及1部電腦。莫俊傑亦指,該頻道有逾22000名參與者,並含有大量煽動暴力訊息,包括如何將鐵釘投擲在路面,以造成最大破壞等,警方已移除頻道內容。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進一步的拘捕行動。
警方提醒市民,有不法之徒利用互聯網,不斷散播暴力仇恨,目的為加深仇恨以及分化香港市民。他又指,留意在是次案件中,有人沒有利用專業知識及經驗,反而利用知識教唆他人破壞社會,甚至煽動傷害或殺害其他人。他又提醒,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頒布禁制令,禁制他人於網上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有關禁制令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他又指,「串謀或唆使謀殺」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而「煽惑他人作出刑事毀壞」,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1 則留言:
This is a typical terrorist gang, isn't it?
We support HK Police to fight against crimin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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