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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公屋戶瞞擁千萬房產 判罰款2.4萬緩刑24月
on.cc東網專訊
一名公屋住戶填寫資產申報表時,隱瞞擁有或管有市值1170萬港元房產,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今日(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主審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判罰2.4萬港元及監禁2個月,緩刑24個月。
房署表示,該名公屋住戶去年5月向房署遞交一份資產申報表,但沒有申報擁有或管有任何房產。房署調查發現,該住戶刻意隱瞞擁有或管有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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