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 星期三

醫保合約條款艱澀難明 消委會提醒存魔鬼細節

巴士的報

消委會指投保人或被加保費。

消委會和保險投訴局過去四年收到過千宗醫療保險投訴,主要與保單條款詮釋、無披露事實和不保事項相關。消委會發表研究報告,指個人醫療保險實際保障與消費者期望有落差。

消委會透過電話和街頭訪問、分析投訴個案等方式,在2016年5月至去年10月進行研究,有過千名消費者參與,消委會研究對比14間保險公司的18份保單合約後,形容條款艱澀難明。

消委會指,例如關乎索償成功與否的「醫療所需」條例,有合約會根據該公司意見去界定,有公司則表示,必須跟從醫生或外科醫生的建議。另外,申請表列出的問題亦不具體,例如保險公司一般沒列明「醫療諮詢」是否包含門診等定義,容易引起索償爭議。

研究發現,保險公司以不同方式為投保人索償設限,包括在投保時已存在的病患不獲賠償,有公司可在索償個案中,先判斷醫生或醫院的收費是否合理等。研究又發現,在「保證終身續保」的保單上存在「魔鬼細節」,保險公司有權更改合約條款,包括調高保費或修改保障範圍。例如有67歲的投訴人,獲保險公司通知更改保單條款,但續保時保費卻大增,四年的每年保費加超過一倍,與保險公司在初投保時的資料有很大分別。

消委會提出14項建議,包括監管機構為重要合約條款訂立標準定義、以書面及淺白用語提供解釋、調高投保年齡上限、定時發布醫保的投訴數字和市場數據等,收窄消費者對個人醫保的期望與落差,改善醫保欠缺延續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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