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落實讓超過五萬名在二〇〇〇年六月至一五年五月底入職的合資格公務員,自行選擇延長退休年齡至六十或六十五歲,九月中開始接受申請。本報獲悉,在選擇期開展首兩個月,已有超過一成人、即逾五千人申請延遲退休,而原須於未來兩年內退休的公僕中,超過七成人均選擇延遲退休,他們只佔現已選擇延期退休的人數約百分之五,反映餘下大部分屬「未有耐」退休的「後生」公僕亦及早表態想延長「鐵飯碗」,顯見計畫具吸引力。
政府公務員職位編制現時超過十八萬,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為配合增加勞動力的目標,以及回應現職公務員同事的訴求,政府經重新研究,同意讓二〇〇〇年六月一日至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入職的公務員,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一般文職職系延遲至六十五歲退休,紀律部隊職系則統一延至六十歲退休,與一五年六月起入職者的退休年齡看齊,他們原有退休年齡分別為六十歲,以及五十五或五十七歲。今年初,公務員事務局推出公務員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計畫方案,局方進行諮詢後再推出優化方案,行政會議在六月十九日已拍板通過。
計畫由九月十七日起正式展開,五萬多名合資格的公務員,可於共兩年選擇期內,即至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或之前,交回申請延遲退休選擇書,而延遲退休正式實行日期由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開始。
本報獲悉,在選擇期首兩個月,即至約十一月中,已有超過一成合資格公務員,自願交表選擇延期退休;而超過七成將於未來兩年內退休的合資格公務員,均已選擇延遲退休,他們暫佔已選擇延遲退休的人數約百分之五。
有政府中人認為,此反映計畫有吸引力,對就快退休者固然可取,「不少有排未退休的都揀,事實證明有吸引力。」
另外,為免即將達退休年齡的相關公務員錯失選擇的機會,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已主動聯繫自六月十九日行會拍板當日起,快將達退休年齡的百多名公務員,率先批准他們延長服務一段短時期,好讓他們在計畫正式展開當日仍然在職服務,符合受惠資格,結果九成人都選擇延遲退休。
政府中人相信,選擇期長達兩年,合資格公務員會慢慢作考慮。
為回應公務員工會關注,公務員事務局曾調節計畫方案細節,優化方案中的選擇期延長至兩年,原方案為一年;選擇延遲退休者須轉用一五年新公積金計畫供款表,在指定年資的政府供款率維持不變,即當合資格公務員無間斷服務滿十五年至十八年以下,經特別安排,政府供款率維持百分之十七,直至年資達下一個供款率。公務員事務局亦發出內部通告及指引,詳述有關計畫安排及執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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