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 星期五

「倫敦金」騙財6.3億 14人落網

文匯報

後生做「經紀」 貓紙教呃人 扮「富」博信任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劉友光)警方偵破歷來最高金額投資倫敦金詐騙集團,揭發集團以聘請年輕人任職投資經紀,透過電話「cold call」或社交媒體等渠道尋找目標,參與倫敦金投資及其他投資項目,其後訛稱投資失利及要求「加碼投資」追回損失,最少7名事主合共被騙高達6.29億元;行動中,共拘捕14人,並凍結集團約2.2億元贓款。警方重申,現時倫敦金及所謂貴金屬交易,並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監管,證監會無法就倫敦金公司運作及經紀操守發牌及作出監管。

被捕14人,12男2女,20歲至72歲,包括詐騙集團主腦,涉案公司前任董事、現任董事及投資經紀,收取騙款銀行戶口持有人,全部涉嫌「串謀詐騙」罪名;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據悉,涉案倫敦金詐騙集團運作約兩年,在東九龍區設有投資公司,專聘請一些年輕人任職投資經紀,以隨機方式透過電話「cold call」或社交媒體等渠道尋找目標,公司更會向經紀派發多份「貓紙」教導應如何與目標接觸,包括套取個人資料、吹噓自己富有投資經驗、遇到拒絕時怎樣「死纏爛打」等技巧。

當經紀順利與目標認識後,便進一步游說進行倫敦金等投資項目,不斷強調有關投資屬於穩陣、保本及高回報等。為了博取目標信任,經紀更會駕駛貴價房車出現,以「炫富」技巧顯示投資倫敦金容易賺錢,誘騙目標將款項直接注入公司或個人戶口,並且簽署授權代為投資的文件。

其後,經紀會向目標訛稱投資失利,投資戶口內資金全部虧蝕,要求再注資追回損失。

據悉,倫敦金騙案中7名事主,32歲至85歲,當中兩名為香港人,其餘分別來自美國、台灣、澳洲、加拿大及新西蘭,有外地事主親身來港簽約或網上電子簽約授權經紀代為投資,但全部虧蝕收場。

騙案最大一宗金額高達5億多元,事主為一名85歲香港人,其餘6名事主損失數十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

遭騙「加碼」止蝕 85歲翁失5億 

消息稱,最大一宗騙案的85歲事主,家住港島南區豪宅,早於2016年中被經紀透過電話「cold call」認識,其間經紀不斷吹噓投資倫敦金及其他投資項目賺大錢,又不時「噓寒問暖」假扮關心,順利博取年邁事主的信任,同意簽約及交出金錢讓經紀代為投資。

騙徒為了「放長線釣大魚」,其間一度向老翁聲稱投資有獲利,但未幾便表示投資出現虧蝕,要求老翁增加投資金額,聲稱有信心可以追回損失,否則便「血本無歸」。老翁信以為真「加碼投資」,但最終也是全數虧蝕收場。老翁不斷被哄騙下,先後10多次按經紀指示將合共數億元存至指定戶口;直至去年老翁與家人談及投資失利時,經家人提醒懷疑受騙報警。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譚威信表示,去年10月下旬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懷疑墮下倫敦金投資騙案,被相關投資公司藉口投資倫敦金及其他投資項目騙取金錢。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經深入調查,鎖定一間位於九龍灣的倫敦金投資集團涉案,並發現集團由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間,另涉6宗同類案件,7名事主來自不同地區,涉案金額合共約6.29億元。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22日為止,警方先後兩度展開代號「冰極」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個地點,包括目標倫敦金投資公司位於九龍灣區的辦公室,共拘捕14名目標男女,包括詐騙集團主腦,涉案投資公司前任及現任董事、投資經紀及涉案銀行戶口持有人,同時商業罪案調查科「反詐騙協調中心」亦採取行動,凍結目標集團相關銀行戶口內約2.2億元贓款。

行動中,探員檢獲一批文件、電腦、手錶、手提電話、銀行卡及小量現金證物帶署。

1 則留言:

simon740@ymail.com 提到...

係人都知倫敦金係騙局,
銀行紙金,銀都係一樣, 政府幾時有理過?
的人仲以為自已係買緊真金真銀,其實都係無中生有既衍生品,比人騙財!
雷曼事件之後:騙子銀行暗地裹已經偷偷地改左宣傳海報,超細隻字寫明,衍生品可以變得"毫無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