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明日舉行,但仍有激進分子在網上公開煽惑他人攻擊票站、呼籲他人投白票、不投票,意圖妨礙公平選舉進行,更圖召集網民上街遊行,甚至揚言殺警和政府官員,鼓吹使用暴力大肆破壞及縱火;警方調查後連日拘捕兩人,包括一名「勇武派」Telegram群組管理員,並在其寓所起出仿製槍械等武器。
據了解,涉案兩名男子分別是二十二歲兼職速遞員陳X森,以及三十四歲資訊科技人員梁X衡,兩人互不認識,陳為「勇武派」活躍分子,管理一個名叫「探子限定」的Tg群組,多達二千人加入,群組不時發布煽惑他人犯法的帖文及討論,他今次涉嫌在「探子限定」及「連登」討論區發表激進違法言論而被捕,至於梁則在「連登」提及類似內容而落網,他們大致提及殺害警員及懲教署人員、「直接火魔(縱火包括使用汽油彈)」,以及呼籲其他人「唔好出嚟投票」等。
該名二十二歲本地男子已被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表示,人員根據情報搜集及深入調查後,鎖定兩名男子涉嫌在網上發布煽惑訊息,包括襲擊及殺害警務人員和政府官員,以及鼓吹使用暴力破壞和縱火,甚至呼籲其他人以不同方法,影響明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亦想召集網民在隨後節日期間上街遊行。
譚續稱,涉及媒介分別有一個網上討論區及兩個社交通訊平台,人員前日起一連兩日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縱火」及「煽惑他人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三罪,分別在灣仔及紅磡拘捕涉案兩人,檢獲三部手提電話及兩部電腦,當中人員更在陳的寓所搜獲一枝仿製槍械、戰術背心、戰術頭盔及防毒面具,案中槍械將交由軍械法證科檢驗威力,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譚又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犯某個罪行,則可以判處該罪行的最高刑罰,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的最高刑罰分別為五年及十年監禁。另外,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行為均屬違法,而《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二十萬元。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換屆選舉明日舉行,亦是落實「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警方昨高調派出來自三大反恐部門特警並配備輕機長槍,在警犬隊配合下到各區票站加強巡邏,除令前綫人員提早熟習環境部署外,並向有意圖破壞選舉的不法分子展示實力。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早前已透露,會調派逾萬警力布防,以確保選舉在順利和安全情況下舉行。
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届選舉投票日明日舉行,是次選舉亦是落實「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雖然香港目前的恐襲威脅級別仍然維持中度水平,並沒有具體情報顯示香港可能成為襲擊的目標,但警隊仍會持續評估形勢和收集情報,時刻戒備,以防範本土恐怖主義滋生。
為確保選舉能安全及順利進行,警方在選舉前夕,高調派遣反恐特勤隊、機場特警及鐵路應變部隊三大反恐部門,於全港各區選舉投票站附近,包括位於偏遠地區的投票站和設立在邊境管制站的投票站進行視察及巡邏,提早熟習環境及制定相關的應變計畫,為一切有可能於投票站範圍內發生的任何事情做好萬全準備,以加強市民對香港治安的信心。
昨傍晚五時至六時,位於中環中心票站、九龍公園票站及調景嶺體育館票站,均有反恐部隊分為五至十人一組,在各票站高姿態作內外巡邏,亦有警犬隊警員隨同協助;大部分警員均持輕機長槍戒備,環顧四周搜尋可疑人物,氣氛凝重,大起震懾作用,似向有意圖破壞選舉的不法分子展示實力。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早前透露,立法會投票日會調動超過一萬警力,包括大量便裝及特種部隊,監察是否有人進行破壞,確保選舉在順利和安全情況下舉行,呼籲任何人不要企圖搗亂選舉。蕭澤頤稱,警方有責任確保立法會選舉順利及安全舉行,所以調配如此多警力,亦希望保障選民及傳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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