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當局完成醫療券計畫的檢討,為令每名合資格長者可以將醫療券用於不同的基層醫療服務,食物及衛生局決定,對可用於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設定上限。有關上限為每兩年2000元,佔兩年間發放的醫療券金額的50%,或8000元新累積上限的25%。
局方認為,設立上限既可讓長者靈活使用視光服務,亦可以保留相當餘額以用於其他基層醫療服務。當局計畫聯同《財政預算案》的措施,於今年第二季實施此上限。局方補充,如將來發現其他類別的醫療服務亦有異常的醫療券申報模式,不會排除就該等醫療服務設定條件的可能性。
檢討期間,當局發現,過去數年視光師在計畫下申報極高醫療券金額的宗數不成比例地多。數字顯示,雖然直至2018年年底,視光師只佔全港已登記醫療服務提供者(7941人)約9%(697人),其醫療券申報金額卻佔2018年的總申報金額(28億元)約
27%( 約7億6千萬元)。
當局還指,視光師的醫療券申報金額佔總申報金額的百分比於近年一直上升,由2015年的約4%,升至2016年的約12%及2017年的約19%。
過去數年,視光師的每宗醫療券申報金額中位數亦相對地高,於2015至2018年為1600元至1951元,而西醫的相應中位數為250元至300元,中醫的相應中位數為206元至245元,牙醫的相應中位數為550元至640元。
而由2018年6月8日(累積上限自當天起調高至5000元)至2018年年底,共有35294宗申報的金額超過4000元,當中視光師佔約 76%(2666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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