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 星期四

環保署九月起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

星島日報

環境保護署表示,《2020年空氣污染管制(空氣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車輛)(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並將於今年9月1日生效,届時會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

環保署發言人指,為落實新的鼓勵與管制並行計劃,以及進一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修訂規例》將於今年9月1日生效,並在2027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在附件一指明期間作首次登記、約4萬輛現有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當中包括柴油貨車、非專利巴士和小型巴士。政府會按相關車輛的首次登記日期,明確訂明其退役期限。

發言人指,根據計劃,政府會按有關車輛的車齡,向合資格車主提供相若新車平均應課稅值介乎31%至37%的特惠資助,並為裝配汽車附加物的貨車提供平均車身價值15%的額外特惠資助。政府正籌備實施計劃的工作,預計今年下半年推出計劃,稍後會公布開始發放特惠資助的時間。

《修訂規例》裡亦規定,車主在有關車輛退役期限後每次申請牌照時,均須符合相當於該車輛申請牌照並作首次登記時所適用的排放標準,運輸署署長亦可以車輛未符合這規定為由,拒絕簽發牌照。

發言人補充,有部分車輛的原設計為歐盟五期,但因提前在附件一指明的期間進行首次登記而被分類為歐盟四期的車輛,在《修訂規例》下會被分類為「豁除車輛」,且不受其管制,但有關車主亦可選擇在2027年底前,拆毀車輛及取消其車輛登記,並申請特惠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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