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8日 星期六

港藥通擴至大灣區9市 港大深院等納入首批指定機構

星島日報

中央早年推出的《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港澳藥械通」),批准港澳註冊藥物可於大灣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廣東省政府宣布,其中的「港藥通」將擴展至在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實施。

當局指,港大深圳醫院開展「港澳藥械通」政策試點已完成,措施將擴展至大灣區其他符合要求的內地城市和指定醫療機構,首批獲批可使用港藥通的醫療機構共有5間,包括廣州兩家,深圳、珠海、中山各一家,分別是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珠海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廣州現代醫院、廣州和睦醫院、中山陳星海醫院,這些醫院已獲通過審核。

此外,廣東省藥品監管局亦公布,當局會進一步簡化港澳註冊外用中成藥的註冊審批,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融合發展,並供大灣區居民使用這些成藥。根據公告,港澳外用中成藥的上市註冊、上市後變更及再註冊等註冊審批事項,將由現時國家藥品監管局審批,改為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簡化審批,預計審批總時限將由原來的235日減至115日、上市後變更審批和再註冊時限亦分別減少50日。

除簡化港澳已上市傳統外用中成藥進口註冊的審批流程,此外亦會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屬臨床急需、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及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儀器。

省藥品監管局表示,港澳地區傳統中成藥企業多,實施簡化註冊審批政策,有利推動港澳中藥企業開拓內地市場,亦能令三地註冊標準對接,促進大灣區的中藥質量標準合作研究。

珠海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院長林順潮表示,措施將會令更多病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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