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二○一六年至二○二○年香港共發生八十四宗火警死亡個案,其中有九成來自住宅,而為減低火警對市民生命及財產的威脅,消防處昨日公布《二○二一消防(裝備及設備)(修訂)規例》將於九月一日生效,市民日後毋須在特別委聘註冊承辦商下自行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亦毋須每年檢查。消防處表示,有研究發現安裝該偵測器可降低火警死亡風險逾五成,呼籲巿民安裝偵測器,一旦發生火警會有更多時間疏散。
《修訂規例》下,任何樓宇或處所的業主毋須就其自行裝置的獨立火警偵測器,委派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裝置、保養、檢查或修理。此外,業主亦獲豁免保持獨立火警偵測器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及每十二個月由註冊承辦商檢查該偵察器至少一次的法定責任。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李冠友指,獨立火警偵測器是以電池操作的自給式裝置,由火警感應器及警報器組合而成,目的是偵測火警,並在火警發生初期向住客發出聲響或其他形式的警報,讓他們有足夠時間疏散。而市面上售賣的獨立火警偵測器,分煙霧偵測器及熱力偵測器,價錢介乎二百元至八百元;至於睡房適合煙霧偵測器、廚房則建議安裝熱力偵測器,提醒市民選購偵測器時,可選購已符合國際標準的偵測器,確保產品質量可靠。
他又提到,《修訂規例》是一項拆牆鬆綁的利民措施,尤其考慮到現代家居多用化工合成的材料或塑膠製品,一旦起火,火勢蔓延很快,約四分鐘便會出現閃燃,較舊式家具約需三十分鐘為快,變相縮短了逃生時間;而且根據美國國家防火協會報告指,如家居裝設有效的獨立火警偵測器,火警引致的死亡風險可以減低五成半,所以市民有必要提升樓宇消防安全。
消防處表示,為推動市民廣泛使用獨立火警偵測器,處方會透過不同渠道開展推廣活動,包括會發布指引,以便市民選購、自行安裝及定期檢查獨立火警偵測器的功能;以及在九月中推行先導計畫,為三十戶獨居長者或少數族裔派發獨立火警偵測器,並由消防署義工隊協助安裝,為住戶提供家居防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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