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商品新例今生效 海關嚴打

蘋果日報

【本報訊】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今日生效,海關特別預留過百人執法及派員「放蛇」,打擊不良商戶。海關及消委會教路,消費者若遭無良商人威嚇購物,不妨利用手機拍下過程作刑事檢控的證據。美容及廣告業界指出,為免犯例,一些誇張失實的美容廣告今日會絕迹,同時重創一些受聘「唱紅抹黑」的網上打手。
海關發言人昨表示,今日新修訂《商品條例》生效,海關嚴格執法及教育巿民。海關預留147人執行新例,突擊放蛇打擊無良商戶。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新例可打擊害群之馬,但存在不少灰色地帶,業界擔心誤中副車,「佢哋唔知游說客人到乜嘢地步叫做威嚇犯禁,依家業界風聲鶴唳」。
葉說,一些大型美容中心已印製大量同意書給顧客填寫,鑽法律罅以免犯例,但中小企則自求多福,「總會建議佢哋真誠地做生意,同客講清楚美容儀器功效,唔好『老作』」。

勢重創網上打手

資深廣告人曾錦強表示,不少廣告商會聘請網上打手在臉書或論壇「唱好」客戶,抹黑對家,「新例可以打擊呢啲網上打手」。他相信,一些無中生有的背山面海樓盤廣告亦會收斂。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指出,今日旅行社的宣傳廣告會寫清楚團費價錢,但燃油附加費及機場稅會浮動,建議旅行社廣告要註明團費不包括燃油附加費及機場稅。「啲價浮動,宣傳單張點可以跟得切不斷改,惟有註明不包燃油附加費」。
他強調,新例有效打擊一些強迫購物團,「早前海關幾場簡介會,仲教路團友遇到啲無良導遊強迫購物,可以用手機影低,作為檢控證據。以前係犯議會規則,依家 係犯法,旅行社唔敢逼客購物」。消委會發言人表示,消費者遭無良商戶威逼利誘,在可能情況下可使用手機拍下過程作檢控證據。

今日生效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規管範圍由商品擴至服務業,進一步打擊不良銷售手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