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去年10月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起底」警員和其家屬的個人資料,翌月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事件後,一名23歲女學生姚家瑜同日在
TELEGRAM公開群組上,轉發警員的住址和其妻兒的手機號碼,帖文另附上「唔好再POST」「唔可以再傳啦」「拜託高抬貴手」等呼籲網民停止轉載資料的字眼。她今在高等法院承認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被判囚21日。由於案情較輕微,且她只不過一時衝動犯案,法官接納求情並下令緩刑12月,另付堂費1000元。
高浩文法官坦言,在公開警員資料的帖文中以諷刺手法呼籲別人不要轉載訊息,並不會令犯案者逃避責任。法庭亦留意到,惡意「起底」的受害者似乎不只局限警員,法庭強調任何人去起底任何人也不能接受。
去年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事件當日,姚家瑜在TELEGRAM公開群組轉發一則帖文,內容公開了警員的地址和其妻子的手機號碼,帖文附上一段文字:「唔好再POST以下嘅資料,係剛剛開真槍個位正義警察叔叔同佢屋企人嘅,最緊要係(警員個人資料)。依個都唔可以再傳啦。拜託高抬貴手。」她透過律師承認呼籲他人不要再轉發訊息的段落只是掩飾。律師亦強調,她是基於一時衝動,被怨恨導致一時盲目而犯案。事後她本人亦遭別人惡意「起底」感到困擾,與警員身同感受。而她出身破碎家庭,與母親相依為命,為幫補家計中三已輟學謀生,最近為追求學護理想而重返校園。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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