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 星期三

修例風波|地盤工圖搶警槍及拒捕判囚7年 同案男學生判入更生中心

星島日報

兩名男子前年10月中於旺角示威現場意圖從警員手上「搶槍」及拒捕,區院法官法官謝沈智慧今指企圖搶槍的地盤工案情有其嚴重之處,認為區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該名被告的刑責,判他監禁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同案男學生經審訊後被判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首被告為謝信誠(31歲,地盤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擊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分別指他以竹枝及其他物品堵路;及拳打警員 X,另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指他於 2019 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625號雅蘭中心外,企圖搶劫警員 X。次被告陳家俊(18歲,學生)則被裁定一項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指他於同日,在旺角彌敦道的公眾地方,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 X。

沈官在判刑指,案中暴力非預謀,屬突發性,但案情極嚴重,警員X當時孤立無援,X以溫和方法執行職務,卻被群起圍攻的境況,而首被告協助他人逃走屬加刑因素,在參與非法集結,卻要警員不執法,屬橫蠻無理。

而首被告亦承認為洩憤,帶有惡意地與他人一同襲擊警員,目無法紀,及後更企圖搶警槍,X僅受輕傷,並非因被告留手,而是X當時配有頭盔等裝備。

沈官指,法庭量刑必須反映懲罰及阻嚇性,乃判首被告入獄7年。至於次被告的年紀,乃判他入更生中心。

本報記者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