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4日 星期日

輸入確診者曾逗留5地點須強檢 包括公眾游泳池體育館及食肆

星島日報

政府因應一宗於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初步確診輸入個案,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5個指明地方者,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根據公告,任何在指定時間在指定地點逗留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均須於下周一(1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者若在周四(11日)至今天(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規定;已接種新冠疫苗者,亦必須接受強檢。

1. 任何在10月27日中午12時至下午4時期間,曾身處深水埗公園游泳池者。
2. 任何在10月26日下午7時至下午9時期間,曾身處梅窩銀運路3號梅窩中心地下「中國熊」者。
3. 任何在10月31日下午5時至下午7時期間,曾身處大角咀海景街46號地下 「Corner Stop Bar」者。
4. 任何在10月31日下午6時至下午8時期間,曾身處大角咀海輝道11號奧海城一期106號鋪居食屋「和民」者。
5. 任何在11月11日下午2時至下午4時期間,曾身處香港荔枝角公園體育館者。

星島日報

一名居於大角咀凱帆軒1座的貨機機組人員,驗出感染新冠變種病毒株,他居住的大角咀凱帆軒須圍封強檢。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自下午7時30分起,將大角咀凱帆道11號凱帆軒1座、2座及3座列為「受限區域」,區內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受檢人士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受限區域」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方可離開其處所。政府目標是在周日(14日)上午約8時完成此行動。

該個案涉及一名53歲男病人,他是貨機機組人員,居於大角咀凱帆軒1座。他於10月31日的檢測結果呈陰性,並於11月3日離開香港前往德國,於11月7日由德國經航班CX3166返抵香港。病人抵港時在機場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抽取樣本進行的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

病人其後根據相關豁免人士規定進行強制檢測,周五(12日)於社區檢測中心採集的檢測樣本結果呈初步陽性,Ct值約24至26,並確認帶有L452R變異病毒株。病人沒有出現病徵,他曾於3月11日及4月7日於本港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
  
當局將於「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於周日凌晨1時前接受檢測。在所有人士有檢測結果前,受檢人士必須留在處所內,以減少交叉感染的風險。政府會為行動不便的人士和長者安排上門採樣。
  
「受限區域」內的人士如在11月11日至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並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毋須再次接受檢測,但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區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方可離開。

此外,根據今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10月22日至11月13日期間曾身處上述處所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開始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在11月15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由於涉及變異病毒株,審慎起見,已接種疫苗的人士仍須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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