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媒體報道,明年3月1日起「掃碼支付」這一動作將被納入監管,微信、支付寶等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性服務。
內地網絡近日流傳「2022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禁用於經營性服務」及「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的消息。《北京日報》報道,這一消息源自人行近期發布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
人行於上月13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三個方面入手,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將於明年3月1日起實行。
人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近年來,個人收款條碼得到廣泛運用,但也有一些風險隱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額收益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資金分拆隱藏於眾多正常交易場景。
其中,《通知》對收款條碼管理進行說明,對於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於付款人識讀併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應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範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於違法違規活動。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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