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宣布推出在內地申領旅行證件的新措施,由下周一(29日)起,特區政府5個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除處理合資格人士換領特區護照申請外,亦將處理合資格人士首次申請特區護照或換領簽證身分書及回港證申請。
在新措施下,合資格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其首次申請或換領特區護照申請。以郵遞、投遞、親身、經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其申請至香港入境處者,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特區護照。
至於換領簽證身分書的申請,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親身遞交申請,或將申請郵遞至香港的入境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兩者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簽證身分書。
至於申請回港證方面,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親身遞交換領回港證的申請,並授權一位香港諮詢人在所選定的香港入境處分區辦事處代為繳交申請費用及領取回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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