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 星期二

中證監發通知規範上市公司與財務公司業務往來

信報財經新聞

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業務往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保障其控制的財務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獨立性。

《通知》要求財務公司加強關聯交易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協助成員單位通過關聯交易套取資金,不得隱匿違規關聯交易或通過關聯交易隱匿資金真實去向、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財務公司與上市公司發生業務往來應當簽訂金融服務協議,並查閱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等文件。

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保監會共同建立規範上市公司與財務公司業務往來的監管協作機制,加強監管合作和訊息共享,通過對高風險財務公司進行訊息通報、聯合檢查等方式,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追究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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