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銀行唱$500散紙濫查身份證

蘋果日報

申請積分卡、到私人屋苑探朋友,隨時被要求登記身份證資料,但其實並無必要。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批評本港收集客戶資料的公司普遍誤解私隱條例。公署強調即使有合理理由,都必須證明沒有其他侵犯私隱程度較低的方法,才能收集有關個人資料。專員蔣任宏形容本港機構「矯枉過正」,過份依賴身份證號碼及副本去核實客戶身份。

訪客獲住戶確認毋須登記

公署指出,收集個人資料的大原則是,有關資料私隱度必須與交易性質或價值相稱,並沒有其他涉較低私隱度的方法取代。舉例說,一般牽涉金額不高的推廣活動, 如折扣卡或積分卡,根本毋須收集客戶的身份證號碼。公署指,曾有市民到銀行要求把一張500元鈔票換成細面額鈔票,都被要求記錄身份證號碼,公署認為此類 服務不涉洗黑錢,同樣毋須收集。
不過,公署處理一間室內遊戲中心客戶投訴時,發現會員卡的儲存額不設上限,積分又可換取逾4萬元電器,為免積分落入不法之徒手中,中心可收集身份證號碼以辨識。

公署也處理多宗大廈訪客登記個案。有市民到訪住宅,即使住客在大堂迎接,保安仍要求登記身份證號碼;一名電工進入工業大廈維修,管理員不接受其附相片的機電署註冊證,堅持要登記他的身份證。公署指出,若果訪客獲屋苑住戶確認,根本毋須登記;至於電工的個案,堅持登記身份證也是不必要,所有機構都應先考慮使用 對方附相片的證明文件,別無選擇才記錄其身份證號碼。

蔣任宏叮囑市民提高警覺,填寫個人資料時如有疑慮,別怕尷尬直接向職員查詢,弄清有關資料之使用目的及有否其他方式代替。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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