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網絡服務營辦商香港電訊,就通訊事務管理局於今年7月否決更改頻譜技術標準的申請,及要求香港電訊交出頻譜作重新競投的決定,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頒令宣布局方的決定無效、違憲及程序不公,並要求頒令局方重新審視有關決定。
入稟狀指,有見第三代行動通訊技術(簡稱3G)的需求減少,加上技術進化發展,為了頻譜更有效率使用,香港電訊於去年4月已向局方申請,在確保現時3G CDMA2000服務,將剩餘未用的頻譜轉為4G LTE的技術標準,但今年7月26日,局方回信否決有關申請,反而提議香港電訊在牌照於2023年到期前主動交出頻譜,信中更提到局方有權根據《電訊條例》收回頻譜,經公開競投作重新編配。
入稟狀同時將和記電訊、數碼通、中國移動及ViaNet Group Limited列為利害相關人士。
入稟狀指,有見第三代行動通訊技術(簡稱3G)的需求減少,加上技術進化發展,為了頻譜更有效率使用,香港電訊於去年4月已向局方申請,在確保現時3G CDMA2000服務,將剩餘未用的頻譜轉為4G LTE的技術標準,但今年7月26日,局方回信否決有關申請,反而提議香港電訊在牌照於2023年到期前主動交出頻譜,信中更提到局方有權根據《電訊條例》收回頻譜,經公開競投作重新編配。
入稟狀同時將和記電訊、數碼通、中國移動及ViaNet Group Limited列為利害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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