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深圳改革試點方案40條授權事項出爐 料兩年內全部落實 

星島日報

中央早前公布有關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方案,國家發改委今日發布首批40條授權事項,預料2022年以前全部落實。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表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今日正式發布,授權事項包括6大類別共40條,涵蓋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科技創新、對外開放、生態環境等方面。

原則上,首批授權事項在2022年以前應全部落實。會擴大開放港口及航運業務,支持深圳機場在滿足條件下,進一步提升機場容量,將推進外籍高水準人才簽證便利化,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研究讓郵輪入境外籍遊客144小時過境免簽等,郵輪團體乘客15天免簽的政策,支持深圳在客運碼頭設置旅客國際中轉區、改善出入境手續,及延長口岸通關時間等。目標在2025年基本完成改革。

深圳將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貨、推動具有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CDR)並在深交所上市;推進創業板改革及轉板上市機制;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平台,展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及國際合作;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立大數據中心,研究設立數據交易市場或依托現有交易場所展開數據交易;改革土地審批制度。

對外開放方面,授權深圳在國家核定地方債額度內自主發行,並創新地方政府舉債機制,允許深圳到境外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

營商環境方面,將實施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並會擴寬深圳經濟特區立法空間,賦予深圳在人工智能、大數據、無人駕駛、無人機管理等的先行先試權。

科技創新體制方面,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鼓勵深圳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與外部投資機構加強合作,積極探索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支持深圳積極發展綠色金融與金融科技,申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公共服務體制方面,包括放寬國際新藥准入等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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