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黑衣人的錯, 你唔示威警察就不須放催淚彈, 所以不須再說是警察的錯 !
巴士的報
至今警方放了近6千枚催淚彈
反修例示威衝突持續5個月,警方多次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美國《彭博社》周三引述警方數字報道,至今在共住有88%香港人口(約650萬人)地區,施放了近6000枚催淚彈,不少市民因接觸催淚煙,健康因而受損。
8月5日警方在全港14區共發射800枚催淚彈,報道指,居住72歲黃大仙區的吳先生(King Ng),當日在家中雖然關上窗戶,但由於窗口並非密封,他仍吸入一些催淚氣體,自此常常頭痛以致失眠,上呼吸道更受感染,他對此感到憤怒。
黃大仙居民葉先生(Jerry Ip)表示,即使炎熱下帶2歲半兒子去公園,也要他穿上長袖衫褲避免接觸到催淚煙殘餘物,不過兒子雙手仍不時痕癢,批評警方放催淚彈後沒清理現場。其女友林小姐(Apple Lam)指,在23樓住所開冷氣期間,懷疑令1歲兒子吸入室外的催淚煙,出現支氣管炎需要住院3天。
有本港醫生表示,曾訪問170名面對過催淚彈的前線記者,96.2%人表示曾呼吸困難、持續咳嗽或咳血;72.6%人皮膚出疹、紅腫或痕癢;40.6%人腹瀉或嘔吐。
報道引述醫生促進人權協會顧問哈爾(Rohini Haar)批評,警方在密閉空間、從高處或直接向人群放催淚彈,甚至使用過期催淚彈,均令情況更差。美國杜克大學學者指出,小孩的肺比成人的小得多,相同濃度的催淚氣體會對他們造成更大的傷害。
7 則留言:
示威是基本法的權利
權利不一定要實行, 係唔係 ?
你以為是有日期coupon ? 一定要用咗佢 ?
我只覺個D人痴咗線..........
示威是權利,但堵路不是。道路屬於每個市民,不限於示威者
黑警唔出來就唔會發生的甘既事!
清楚睇到係黃大仙街坊睇唔過眼黑警行為, 而趕的黑警離開屋村,
而事後黑警回頭向屋村射摧淚彈, 再濫打濫捕屋村居民報服!
現在黑警已成香港市民既敵人,
有黑警出現既地方, 就有當區市民出來趕!
只有罪犯會認為警察是敵人,良好市民從來沒有這種想法。
暴徒堵路,偷竊,縱火,破壞公物,攻擊和自己不同意見的人和商店,襲警,拒補,當然害怕警察將他們繩之以法,Simon這麼怕警察,可能也是暴徒一員,作奸犯科。
就是, 只有黃絲先會仇警, 因為阻住佢地搞野.............今早電台都有一位女士說驚見到警察, 其實到有日無咗警察, 妳俾人斬個時, 唔好叫救命囉......
只有低級無知識無腦嘅人先至會仇警!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