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中學生攜雷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NOW財經

【Now新聞台】一名15歲中學生因攜帶雷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

涉案學生9月21日,在屯門站附被發現攜有一枝雷射筆及經改裝的長傘及行山杖等。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還柙至今,希望判處可即時獲釋的刑期,以繼續學業,但裁判官認為更生中心提供有系統訓練,相信有助被告改過自身,加強守法意識,又指年輕人可以有自己意見,但必須以合法方式表達,於示威或集會中持有攻擊性武器,可威脅前線執法人員安全及社會秩序,亦妨礙其他人和平表達訴求的權利。裁判官拒絕辯方保釋,等候上訴申請。

4 則留言:

CYL 提到...

呢啲咪扭曲法治囉

CYL 提到...

沉默的大多數表示不滿 :o)

simon740@ymail.com 提到...

唔該拉哂所有講師, 教師, 校長,天文台長, 天文學會會員,所有演唱會舞台特技工作人員, 禁電視台使用,佢地果個個都有雷射筆演講, 講課, 活動, 表演(仲射向人群)!又拉幾千人交數!
苛政猛於虎! 警暴濫捕濫告就係甘解啦!

Raymond 提到...

道友,人妖,天使,弱智... 之前都睇過社會絕大多數都係低端人,寄生蟲齊齊起哄要蛀食 淨番所有嘢. 一啲都唔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