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審計報告】進口商預先揀日食品樣本測輻射 食安抽查實物率僅0.1%

星島日報

香港逾9成食物均是進口貨,食安中心會檢驗進口食物使市民安心,包括監察食物輻射。不過審計署發現,有空運入口的食物檢查樣本,是由進口商預先選定。食安中心承認情況,但辯稱中心會保留選取其他樣本的權利;審計署又揭發,從空運入口的貨品只須得到手提測量計輻滿意結果便獲放行,無須等待輻射污染檢驗結果,與海運進口食物檢測方法不一。

自福島核事故後,食安中心已加強監察部份來自日本的食物。但審計署職員隨同食安中心人員作12次空運到港食物檢查時,其中5次檢查的食物樣本是由進口商預先選定。進口商呈交文件時,同時會把一盒食物排列在機場食檢驗辦事處外,讓辦事處人員檢驗。食安中心回應指,雖然食物樣本是由進口商預先選定,但中心有權抽取其他樣本檢驗。不過5次檢查中,中心人員也沒有如此做。

審計署建議,食環署署長應確保檢查樣本是由食安中心人員自行選取。食環署則稱,會認真跟進,並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有關人員依指引行事。

另外,日本空運到港的食物,食安中心人員會在手提測量計的輻射測試,取得滿意結果後便放行,無須等待輻射污染檢驗的結果,不過經海運到港的日本食物,則須在輻射污染檢驗取得滿意結果後才獲放行:而且,空運進口食物的輻射檢驗是由機場食物檢驗辦事處的衞生督察進行,但海運進口食物,則由擅於檢驗的食安中心食物化驗組化驗所技師和化驗所技術員負責。審計署認為,中心須為機場檢驗人員辦複修課程。食環署認同建議,食安中心亦解釋,來自日本的食物大多數屬容易腐壞的食物,大部份也是經空運進口,故為便利業界,日本食物批次無須接受更精密的輻射污染檢驗。

食安中心對食物批次實物檢查的目的,是確定食物有否實質變壞,如:發臭、發霉和外溢等,以致有關食物不適宜供人食用。審計署今年5月及6月隨同食安中心人員,就空運進口食物的20個批次實物檢查,留意到中心人員每批只檢查1箱食物,一批有831箱食物中亦只檢查其中1箱,佔百分之0.1,而其中2個批次,中心亦只檢查方便拿取,置於貨物上方的1箱食物。審計署認為,食安中心有需要擴大檢查範圍和加強隨機抽樣的做法。食環署回覆指,食安中心會制定指引,訂明每次抽樣數目,亦會加強監督前線運作情況。

1 則留言:

simon740@ymail.com 提到...

自帶幅射探測器吧啦!
政府會因壓力入口而改測試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