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 星期一

指地政署東北發展收地無合理賠償 古洞發展商提司法覆核

星島日報

地政署早前就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向土地持有人收回用地,並按《收回土地條例》估算收回土地價值再作賠償,持有古洞用地的豪遠有限公司及霍氏家族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出地政署未有對土地持有者作出合理補償,及錯誤地解釋及應用特惠賠償計劃,入稟要求地政署署長重新計算特惠賠償金。

入稟狀指出牽涉的古洞士地佔59,752平方米,為申請人豪遠有限公司及蔡霍幕勤、霍震宇、霍震寰共同持有。申請人指地政署於2016年收回其土地12,858平方米,並根據該土地的估價作出合理賠償,即土地持有人就被收回的土地而擁有、持有或享有的地役權或其他權利在收地當日的價值,當中需包括該土地的希望價值。申請人認為政府按照鄰近土地的建築上蓋覆蓋率限制,即最高20%覆蓋率計算涉爭議土地為不合理,並認為與鄰近土地沒有一致的模式,申請人另指出該限制在獲土地後至少36年才實施,認為兩者情況不同。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1522
更新時間: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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